1954年,中共中央华东局确定寿昌县为山区基点县,邓家乡被寿昌县委确定为山区基点乡,并抽调工作组到邓家乡开展互助合作试点。是年春试办了光明合作社,在光明社的带领下,邓家乡兴起了互助合作和农业生产的高潮。后写成书面汇报材料《邓家乡怎样运用中心社带动互助组和个体农民开展生产运动的》,向省委汇报,并在《浙江省农村工作通讯》上刊登。毛主席对文章作出批示,并将标题改为《合作化模范邓家乡》。
纪念馆为两层民国时期风格建筑,建筑面积250平方米,分成建制沿革、互助合作、全省模范接力奋斗4个版块,22个版面。纪念馆收藏了200余件与当时相关的展陈品。